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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期大湾区商事调解大讲堂在普罗米修律所圆满举行——深度解读《商事调解条例》对律师业的影响

2026年5月22日下午,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二十七期大湾区商事调解大讲堂”在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广场B座28楼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圆满举行。

 
 

 

 

2026年5月22日下午,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二十七期大湾区商事调解大讲堂”在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广场28楼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圆满举行。本次讲座以“《商事调解条例》对律师业和律师的影响”为主题,吸引了众多法律界同仁到场参与,更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通过线上方式同步参加,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到广东省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普罗米修律所妇联主席陈群律师担任主讲嘉宾。陈群主任长期深耕商事调解、仲裁及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积淀与实践经验。

讲座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前海法院特聘调解员李军林律师担任主持。

 

李军林律师主持活动

 

 

讲座中,陈群主任围绕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商事调解条例》,从时代背景、制度优势、律师业务转型等多个维度,系统阐述了条例对律师业和律师个人的深远影响。

她指出,在AI技术重构法律服务生态、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的大背景下,《商事调解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商事调解事业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律师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针对律师事务所如何参与商事调解组织设立这一热点问题,陈群主任详细解读了发起人资格、资产门槛、人员配置、两级审批流程及核心文件准备等关键环节。她特别强调,律所需通过设立或关联非营利法人实体这一合规路径,方可发起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并提醒同仁注意利益冲突、保密义务、财务规范等核心风险点的防范。

陈群主任进一步指出,《条例》对律师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执业理念上,律师应从传统的“诉讼至上”转向“调解优先、合作共赢”,从单纯追求胜诉转向为客户创造商业价值;思维方法上,需培养“促成思维”,融合法律与商业逻辑;业务版图上,商事调解、中立评估、跨境调解等新兴领域将成律师业务新蓝海;能力要求上,法律功底之外,更需具备沟通谈判、商业洞察、AI应用及国际化等复合能力。

她鼓励在场律师主动拥抱变革,以专业赋能调解,成为“争议的解决者、商业关系的维护者、商业价值的创造者”。

 

 

针对律师事务所如何参与商事调解组织设立这一热点问题,陈群主任详细解读了发起人资格、资产门槛、人员配置、两级审批流程及核心文件准备等关键环节。她特别强调,律所需通过设立或关联非营利法人实体这一合规路径,方可发起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并提醒同仁注意利益冲突、保密义务、财务规范等核心风险点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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