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联动破解执行难——普罗米修刑事法律业务中心“普惠赋能”讲座第3期圆满举行
刑民联动破解执行难,拒执罪控辩专题研讨干货满满。
2026年10月30日下午,由普罗米修研究院、普罗米修刑事法律业务中心、普罗米修强制执行法律业务中心联合主办的“普惠赋能”讲座第3期——《刑民联动破解执行难——拒执罪控辩专题研讨会》,在宝安广场大会议室顺利举行,旨在聚焦拒执罪控辩实务的前沿争点与办案方法,为破解执行难、提升刑事控告与辩护能力注入新动能。
本次活动汇聚刑事与强制执行领域的众多专业人士,包括广东知恒(龙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律协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光华律师,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钟先敏律师,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恒玮,广东啸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颜毅豪律师,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业务中心副主任周亲运律师,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业务中心主任蔡大鹏律师等。大家齐聚一堂,共话拒执罪控辩之道,共同探讨刑民联动破解执行难的有效路径。活动由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黄军明律师致辞,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黄敏华律师主持。


普罗米修创始合伙人黄军明律师致辞

黄敏华律师主持活动
嘉宾分享
主题分享环节,江光华律师率先开篇,为整场研讨作通盘铺陈。他围绕拒执罪刑民交叉的实务难点,从执行不能与拒执行为的界限、起诉前财产处分的可罚性、责任财产减少的形态,到追赃挽损的刑民双轨路径,面面俱到地厘清了拒执罪判断的基本边界。江律师强调,拒执罪保护的是司法裁判权威与执行秩序,而非单纯的债权实现,这一基调为后续分享提供了共同坐标。


钟先敏律师以一起1500万元连带责任案件为样本,完整拆解拒执罪控告的构成要件与实务路径。他通过何某案复盘指出,控方胜负手不在“有无转移”,而在“转移的时间点+逃避执行的故意”。该案三笔指控中,法院最终仅认定执行阶段转移分红一笔,另两笔因行为发生于判决生效前、且缺乏恶意串通证据而未予认定。钟律师还概括了新规在主体扩围、入罪节点前移、情节类型化、量刑精细化等方面的变化,并梳理了法院移送、公安控告、刑事自诉三条控告路径。


张恒玮律师以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为样本,系统阐述如何将“找不到人、查不到财产”的僵局推进为拒执犯罪立案侦查。他指出,网络查控显示“名下无财产”,不能当然否定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被执行人仍在生产经营、使用他人名下车辆、通过他人账户收款等,恰恰可能证明其仍具部分履行能力。围绕财产调查、实际控制关系核查、大事记印证以及执行措施中的证据固定,张律师分享了从执行程序走向刑事移送的实务方法。他在分享中特别点明——“穷尽所有手段,本身也是证据”,向同行们阐明了调查取证的基本思路和办法:执行阶段每一步规范动作,既是推进执行的手段,也是日后刑事控告或辩护的证据基础。


颜毅豪律师从辩护人视角切入。随着讲座不断推进,他跳出以往想法和思维,放弃原有PPT交流,在现场归纳总结出七个拒执罪辩护中的关键问题,与同行观众逐一拆解、相互追问:管辖权异议与指定管辖的中立性问题;债权平等性疑问下,发工人工资、发高管工资、请客吃饭、续租甲级写字楼经营、更换办公场地装修、公司团建等支出如何辩;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股东能否被追究拒执、是否存在主体要件障碍、是否需要另行走一个诉讼程序;有房子是否就等于“有能力”;扰乱秩序型犯罪处理财产是否符合法理;自己转自己的账户算不算“转移”;必要生活费用如何认定,离婚、未婚、小孩读私立学校、有法院判决承担扶养费等情形是否构罪;担保人转移财产是否构罪,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能否抗辩不具有拒执故意。现场仿佛一场模拟辩护,观众参与感十足,直呼过了一把辩护的瘾,也将整场研讨推向高潮。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业务中心副主任周亲运律师系统提出辩护的“四层防御体系”:第一层程序辩护,通过审查执行文书送达的合法性否定主观明知前提;第二层证据辩护,排除无经办人签名的“情况说明”、无提取笔录的电子数据及来源不明的书证;第三层实体辩护,论证未达情节严重、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防止“以结果倒推行为”;第四层法律适用辩护,主张从旧兼从轻,阻却新规不当溯及。他还就新规要点及法院移送、公安立案、检察监督之间的程序衔接作了实务解读。


嘉宾点评总结
蔡大鹏律师对各位嘉宾的交流演讲表示非常认可和赞同,并坦言自己全程记了满满两页笔记,是带着执行实务中的困惑来学习,收获很大。蔡律师指出,本次分享在结构上颇有讲究:江光华律师从拒执罪的整体争点、时间认定、法益保护、控告方地位与程序救济入手,为整场研讨作了总览式开篇;钟先敏律师、张恒玮律师更多站在控告方和债权方角度分享经验;颜毅豪律师、周亲运律师则从辩方视角展开拆解,控辩两端相互映照,使拒执罪的全貌更加清晰。

蔡律师认为,作为一名律师,第一首先要弄懂法理,要对法律和司法解释有通透理解,连罪名如何构成都无法琢磨透,更别谈控告和辩护;第二是要具备控告和辩护的法律思维。控告与辩护最终都要落到证据链条上,不能停留在概念和口号。他特别提到,颜毅豪律师临时放弃原有PPT,现场抛出七个问题,针针见血,把研讨推向了一场模拟辩护的高潮;周亲运律师身上那种对每一个法律概念反复校正的较真精神,正是辩护思维的第一位;张恒玮律师则以侦探式的调查方法和“穷尽所有手段,本身也是证据”的思路,为拒执行为的调查取证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板。蔡律师表示,拒执罪的经验一定来自实务,只有把法理、证据和程序衔接吃透,控告与辩护才有真正的空间。

从辩护之“守”到控告之“攻”,本次研讨将拒执罪的法律适用与实战策略完整呈现。与会律师的分享共同指向同一命题:唯有将构成要件的判断、时间节点的把握、程序衔接的运用与证据的固定落到实处,方能让生效判决不止于纸面,让公平正义在执行环节真正抵达。祝贺普罗米修刑事法律业务中心“普惠赋能”讲座第3期圆满完成,也期待刑事法律业务中心下一次赋能活动带来更多精彩。

-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