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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张宋标律师应邀为成都律师做毒品犯罪辩护技能培训
发布者: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3-29 查看次数:1(次)

2017年3月26日,星期日,我所专注于毒品犯罪辩护的张宋标律师应瀛和律师机构四川瀛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胡群挥之邀,专程飞往成都,为该所律师及来自成都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五十余人,利用上午和下午,分别举行题为《毒品死刑案件之二审辩护策略》和《毒品犯罪案常见证据之质证攻略》讲座。

张律师利用自己亲办的毒品二审案件,深入浅出地展示了其在接受一个一审已经被某地中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家属委托之后,二审阶段如何运用自己在毒品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优势,在纷繁复杂的案卷中,通过仔细分析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敏锐地发现一审法院判决中对事实和证据认定的错误,以及通过庭审发问,有效地扭转当事人在本案共同犯罪中的地位;通过质证,有力地动摇二审法官对鉴定意见的合法性、真实性的认定;通过辩论,有效地瓦解一审案件证据体系中重要的涉及见证人的证据,如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勘验检查笔录等客观证据,从而实现动摇二审法官对全案案件事实的认定。可以预见,本案关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被动摇之后,本案的二审判决对当事人改判的几率将大大提升,极有可能帮助当事人实现“不死”的诉求。


毒品案件的质证有其特殊性,有专门针对毒品案件发布的数量众多的司法解释和会议纪要。辩护律师只有数量掌握质证技能,庭审中才能为后续的辩论做足铺垫,支持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有力地回击控方的指控;同时,也只有掌握质证技能,辩护律师才能在庭前做好对当事人的辅导、阅卷时才更有目的性,不至于眉毛胡子一把抓,理不清头绪。辩护律师如何对口供、录音录像、扣押清单、勘验检查笔录,乃至鉴定意见进行准确质证,如何发现控方提交的证据可能是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瑕疵证据或者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的证据,辩护律师除了要熟悉刑事诉讼法及其配套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还要熟悉公安部发布的规范公证机关侦查行为的有关规定,才能有效准确地质证。


在整个培训过程,参加培训的律师们自始至终均聚精会神,认真倾听,尤其是下午的培训,虽历时四个小时,所有参加者仍能倾听至结束。会后培训结束后及中间茶歇时间,参加者均表示“值得”。结束后,众多学员争先恐后与主讲人张宋标律师合影留念。

主讲人张宋标律师感谢瀛和律师机构四川瀛领律师事务所的盛情相邀和热情款待。有机会与众多律师同行交流也有助于张律师进一步理清思路,提升自己。

张宋标律师认为,能帮助更多的律师同行提升辩护技能,实现有效辩护就是帮助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更好的辩护机会。张律师以自己的无私分享为律师同行的进步尽自己的一份绵力。

因张宋标律师第一次(3月26日)全天的培训授课打动了几乎所有参与者,主办方瀛和律师机构四川瀛领律师事务所决定聘请张宋标律师担任该所的毒品犯罪辩护业务顾问。次日(3月27日)下午,瀛和律师机构四川瀛领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文忠携全所主要合伙人及管理人员,亲自举行仪式,为张宋标律师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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