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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加民执业律师

执业经历

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实习期间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案例

刘律师本硕都是法学专业毕业且有将近五年的实践经验,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为更好的服务客户,刘律师还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系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刘律师相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公司业务及涉税业务。执业以来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办理了多起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的刑事案件,也为多家公司提供了法律顾问业务,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曾承办的部分案件:

1.汤某某强奸案,经开庭后,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予起诉;

2.邵某某故意伤害案,不予起诉;

3.张某某盗窃案,不予起诉;

4.魏某某诈骗案,取保候审后撤案;

5.袁某某开设赌场案,取保候审后撤案;

6.方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成功争取到缓刑;

7.周某某诈骗案,成功争取到缓刑;

8.肖某某开设赌场案(在肖某认罪认罚且认可主犯的情况下,经辩护,法院采纳从犯的意见并大幅减刑);

9.邹某赌博案(从开设赌场罪辩为赌博罪,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未认定的情节成功认定为自首并获得大幅减刑);

10.朱某交通肇事案(在逮捕后接受委托,经辩护取通过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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